罚款、停业整顿……济源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价格行为
关于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
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
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、二手车经营主体及涉及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价格行为,净化交易环境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增进二手车交易市场身体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《价格法》《反垄断法》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现警告告诫如下:
一、严格遵守《价格法》《反垄断法》《明码标价和禁令价格欺诈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切实加强价格自律,依法经营,自觉维护较好的市场价格秩序。
二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,切实做到真实精确、货签对位、标识显眼。提供收费服务的应该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显眼方位发布服务项目、服务内容、等级或规格、服务价格等。不得在标价之外调高出售商品,不得缴纳任何不予标明的费用。
三、不得利用开立行政事业性收费、代开发票等特殊优势,绑收取各类名义的服务费或绑销售商品。
四、不得相互串通,操控市场价格,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不得达成统一服务价格的协议等有回避、容许竞争的价格垄断不道德。
五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时,不得利用虚构原价、虚假优惠折价、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收买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。
六、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,对具备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。
七、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的组织要大力引领经营者合法经营,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,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,操控市场价格。
八、各相关经营者如有上述不正当价格行为,一经找到,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实施以下行政处罚:
(一)经营者相互串通,操控市场价格,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,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修正,没收违法扣除,并处违法扣除5倍以下的罚款;没违法所得的,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,情节较轻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吊销营业执照。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的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的,将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,情节严重的,由注册管理机关依法撤消注册、吊销执照。
(二)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,对具备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,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修正,充公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一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注销营业执照。
(三)经营者利用欺诈的或者使人误会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展开交易的,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,充公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一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注销营业执照。
(四)经营者不继续执行政府指导价、政府定价,强迫收费或变相强迫收费的,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扣除,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,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。
(五)经营者达成协议并实行独占协议的,反垄断执法机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充公违法扣除,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,上一年度没有销售额的,一处50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行业协会违背本法规定,的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独占协议的,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修正,可以处30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消登记。
(六)经营者违背明码标价规定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本警告告诫书收到后,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、二手车经营主体及涉及单位要严肃开展自查自纠,进一步规范经营不道德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价格监管力度,紧盯群众投诉举报、舆情反映的问题线索,严肃查处强制收费、价格种族歧视、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,对经本次提醒告诫后仍不排查的违法行为,依法从重处理;对情节严重、性质险恶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。
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二手车市场价格行为予以监督,若找到价格违法行为,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举报投诉。
2022年9月7日
来源 | 济源市场监管(声明:“济源论坛”微信公众号刊登此文,出于传送更多信息之目的。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求及时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及时更正、移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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